问题 |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经济特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 法律依据: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四条 特区为客商提供广阔的经营范围,创造良好的经营条件,保证稳定的经营场所。一切在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中具有积极意义的工业、农业、畜牧业、养殖业、旅游业、住宅和建筑业、高级技术研究制造业,以及客商与我方共同感兴趣的其他行业,都可以投资兴办或者与我方合资兴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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