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加入免责条款,但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因为免责条款不合法或超出了合法范围,那么他们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前告知被保险人免责条款,且免责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参照通行的合同格式或者通行的交易习惯。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如保险合同对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和保险范围、免责条款等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因此,保险公司如果以不合法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胃癌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并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