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曾向乙借款十万元,一直未还。后甲将古董卖给乙,乙未付款。乙可以要求以甲所欠债款抵销古董价款吗 |
释义 | 乙可以要求甲所欠债款抵消古董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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