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武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武汉市对购房资格进行了进一步限制。具体要求如下:购房人需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并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对于非本市户籍的购房人,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租赁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适用于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存量住房。同时,对于已经取得购房资格并签订了预售合同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应按照原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