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校不发报到证涉嫌违法,如发现普通高等学校存在就业情况虚假统计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对违反规定,造成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失误的普通高等学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十条浙江省教育厅在毕业生派遣工作期间派员到各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方案和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的抽查调研,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如发现普通高等学校存在就业情况虚假统计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定,造成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失误的普通高等学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对造成重大失误、情节恶劣的将收回该校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