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才居住证》在市区内使用有效,证件有效期为2年,证件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期满前1个月由持证人或所在单位按领证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目前,引进人才居住证主要有三个渠道可办理: 1、市、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办事窗口现场申请; 2、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 3、浙里办APP手机端办理。 申请人可以直接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在登陆页面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事项点击“引进人才居住证资格审核”即可在网上递交申请办理了。 市区人力社保局现场窗口实行通办,即居住在市区就业在市区的人员,可以就近选择市或区人力社保局现场窗口办理。居住在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就业参保分别在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人员,应到居住地县(市)人力社保局现场窗口申请办理。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市、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辖区内的实施及本辖区内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省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的制作及其相关管理。 市、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在杭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 发改委(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工商、科技、建设、外事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