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笔录可以作为开庭证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第五十七条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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