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改名字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给宝宝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报告。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即可。如果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男女双方的离婚证明,并提供经父、母双方签字的同意改名的协议书。而且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能改一次名字,所以父母在给宝宝改名时,一定要慎重。出生医学证明有三联(正页、副页、存根页),三联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是签发的医院剪下保存,副页是去上户口时派出所剪下粘贴在入户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上由派出所保存,所以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 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新生儿上户改名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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