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字头的没有强制规定,中国作为字头,必须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资金在一亿元以上。中字头不能和著名公司的简称重合。不能出现禁止词语,如中投、中国、中核等一些词汇,其他无要求,可以先提供公司名称,去相关网站检查是否能用,再核准注册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