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狱里的犯人可以适当抽烟。 虽然监狱的犯人犯法了,但是有人权。现在的监狱管理比较人性化,改造当中的服刑人员可以吸烟,可以通过正常的与家属接见通道和监内设立的商店购买需要的物品。但是在学习、会议、总结等集体活动时禁止吸烟。 犯人家属把香烟送来后,会由监狱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一旦到了放风时间或者犯人烟瘾难忍时,监狱部门就会把犯人带到指定的地方去吸烟。 监狱虽然是管教犯人的地方,剥夺了犯人的自由,但也不是没有人性的地方,只要有利于犯人的改造,许多地方还是可以通融的。 同时,许多人在进监狱前都有抽烟的习惯,也有烟瘾,猛然不允许犯人抽烟,对于犯人管理来说,也是不人道和不现实的。因此,正是因为出于这种考虑,监狱才会允许犯人适当抽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