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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维修费是什么
释义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公共维修基金的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一般公共维修基金的征收比例为:商品房:成交价的2%;房改房:成本价的2%。
    一、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
    1、按建设部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2、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3、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二、公共维修基金是怎么计算的
    公共维修基金的计算方法:
    1、当商品房销售在进行销售的时候,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公共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是,高层,90元/平方米、多层,50元/平方米;
    3、凡是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50元,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70元,由业主交存到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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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4: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