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房子不卖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协助过户。法院可强制过户。未签合同但支付定金,买家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认购书约定违约金,买家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卖家房子不卖了,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卖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过户。 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只支付了定金,那么此时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认购书当中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买家也可以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拓展延伸 卖家反悔,买家权益如何保障? 当卖家反悔不卖房子时,买家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履行合同,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迫使卖家按照约定出售房屋。如果卖家拒绝履行,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合同。其次,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以弥补买家因卖家反悔而遭受的损失。此外,买家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总之,买家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当卖家反悔不卖房子时,买家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履行合同,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迫使卖家按照约定出售房屋。如果卖家拒绝履行,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合同。买家还可以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以弥补买家因卖家反悔而遭受的损失。此外,买家应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买家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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