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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我写的一条广告语违反了广告法,涉嫌虚假宣传请问公司会告我吗?
释义
    当前广告法对于使用绝对化用词存在限制,如"100",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尽管在合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需注意引发投诉及处罚的风险。建议避开违禁词使用,选择相近词或与职能部门沟通确认安全性。随着广告法解读深入,违禁词范围扩大,处罚更严厉,推荐使用辅助工具确保合法运营推广,避免麻烦。
    法律分析
    “100”表达一种完全肯定,完全确定的意思,也常被用来表达某物品的成分比例或是用来表达概率、成功率等。该词在描述表达上有绝对化的倾向,当该词用于运营推广宣传的时候,往往其所表达的意义会有涉及虚假宣传的嫌疑。因此在目前主要的违禁词(极限词)检测工具的检测结果中,该词往往被标识为违禁词,被提示为不要使用或者是谨慎使用的词语。参见下图:现行广告法明确规定不等在宣传推广中使用以下词语:绝对化用词、虚假夸大宣传用词、误导诱导用词、违规宣传功效用词等。由此可知,如果宣传属实且没有误导诱导嫌疑,那么从理论上说该词语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新广告法推行日久,维权意识也日趋成熟,使用了该词语,可能是会在将来引发消费者或是打假人的投诉,相信只要被投诉,即使最终没有处罚,应该也不会是件很愉快的事情。故此,是可以考虑避开这些现今被明确认定的违禁词(极限词)的使用,采用其他相近词语来代替,或者是在有与职能部门(工商)沟通的渠道的时候,与职能部门沟通,以之确认该词的使用是否安全。总而言之,当前广告法的解读不断深入,违禁词范围不断扩大,相关违法违规的处罚也是日趋严厉,所以在运营推广中还是建议使用相应的辅助工具(如:百度相关词库,天猫词库,京东词库、在线检测、检测软件等),力保运营文案推广安全合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在当前广告法的解读不断深入、违禁词范围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作为运营推广人员,我们应当谨慎使用含有绝对化、虚假夸大、误导诱导等嫌疑的词语,如100。虽然在理论上,如果宣传属实且没有误导,该词语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可能会引发消费者或打假人的投诉,带来不愉快的后果。因此,建议我们避免使用被明确定义为违禁词的词语,可以选择替代词语或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确认使用是否安全。为确保运营推广的安全合法,建议使用辅助工具进行文案检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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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6: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