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
释义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一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二是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三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四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五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六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被行政处罚了是否有案底?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当事人只是被处行政处罚而没有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只会有行政处罚的记录。凡是公安机关经手的案件,被证实有罪或违法的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 以上就是对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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