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否算作当日? |
释义 | 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也是从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 法律分析 算,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指劳动合同正式终止的日期,即员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雇主不再支付工资和提供工作条件。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例如,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在工作日,那么当天应被视为终止日期;如果是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终止日期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此外,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法规定和相关政策进行具体操作。因此,雇主和员工在解决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问题时应当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应当算作当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应当从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从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计算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因此,在解决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问题时,雇主和员工应当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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