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从法律上看并没有这个规定,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 2、看守所是每个人都开账户的,送钱进去会打在他账户上,自己在看守所小卖部凭账户金额消费的。 3、个人都有一张钱卡,里面详细记录了你有几次汇款,每次汇多少,消费多少,以及余额。如果你释放了,可以拿着钱卡去退钱,如果你判下来了,要转监狱,钱也会跟着转到监狱去。 4、衣服等是买不到的,只能自己带或者家人送, 买的生活必需品, 肯定不能有绳子、金属这类的东西 。吃的可以买到 ,如果不花钱吃东西的话, 就只有白菜 半个月人就瘦半圈 ,香烟是可以买到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看守所的人犯给养费和修缮费,必须全部转入看守所帐户,由看守所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