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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
释义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的,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赔偿的数额。要考虑到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的等级和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再根据法律规定对受害方进行各方面的赔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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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