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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是谁
释义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组织。且若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用,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的,公司法人在此时丧失法人人格,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股东吗
    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股东。在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也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因股东虚假出资而产生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瑕疵责任。如果各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不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虚假出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虚假出资股东不能履行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股东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对虚假出资股东可以再行使代位求偿权。
    2、重大瑕疵责任。如果各股东实际缴纳的公司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
    各股东不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之间实际上属于合伙关系,此时的公司债务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债务,应当按照合伙关系对外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怎么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的分配:
    1、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3、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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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