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征信复议流程如下: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公安行政复议机构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予以受理; (二)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制发《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