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怀孕女方可以单方面打胎吗 |
释义 | 可以。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 一、丈夫的义务有哪些 丈夫和妻子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丈夫和妻子都有自己的名字。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另一方。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夫妻一方所有。一方因身体伤害发生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一方生活用品;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二、调解不到场会怎样 1.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对方可以不接受调解,对于民事纠纷调解不成,就等候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三、不经过男方同意打胎犯法吗 女方私自打胎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不构成违法。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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