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绵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如下: 1、提高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2、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2023年6月30日前,绵阳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新购自住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统筹流动性管控和缴存职工贷款需求,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核定时,新增流动性调节系数。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盖章;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据此之需; 3、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归集证明》和相关文件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登记后按要求存入借款人的银行划转手续; 4、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后,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