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了三年的工资还能否要回来? |
释义 | 拖欠工资纠纷的解决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再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仲裁、受理决定、开庭通知、调解协议、裁决书等步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可申请仲裁,未签订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能否要回来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律分析 拖欠了三年的工资能否要回来要看具体的情况。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不予受理。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工资纠纷要先仲裁再向法院起诉。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的流程有: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要回拖欠三年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如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可随时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也可申请仲裁。工资纠纷先通过仲裁解决,再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决定、开庭通知、调解协议或裁决书。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可要求支付工资、双倍工资(无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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