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5年怎么维权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5年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与处罚,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老板少给我发工资了怎么办? 如果老板少给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足;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可以通过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来讨要工资。 二、试用期工资总和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总额多少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合同工试用期分配工资 合同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下列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可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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