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处理方式如下: 1、进行协商解决。 2、进行行政解决。 3、通过司法解决。 各地对于农民建房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不同。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城镇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应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那么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哪些呢?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乡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怎么处理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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