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5、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6、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公民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国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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