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你的描述,你所说的应该是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1)工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指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国际上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60%。(3)就业状况。(4)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法律客观: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