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外执行期间不能再违法。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最新监外执行需要注意什么 最新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进行请假制度。 在无正当理由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 实施监外执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