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并且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价款。 一、赠与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呢 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征,它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的合同。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二、赠与协议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 三、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诚合同 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法律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一般是根据现实的需要进行划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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