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给业主看吗 |
释义 |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由社区监督的,合同内容应该对业主公示,或者业主应有知情权。 如果物业不给看,业主可以找业委会要求查看合同内容的,物业公司也无权拒绝业委会的要求。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与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合同履行期间长,因此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都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报有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行政部门更好地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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