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委托别人办理房屋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房屋过户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且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