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平等权的含义: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以及法律地位的平等,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利义务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主要内容有: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能力上的平等。可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是不可能平等的,因年龄、精神能力不同而不同。 平等权,是指国家以平等的资格和身份参与国际关系,平等地享受国际法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的权利。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由于国家都是具有平等主权的国际法主体,因此,国家不论大小、强弱,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发展水平如何,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均有权平等地参加国际关系,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 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最为经典性的表述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