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里的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为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即非本车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对其承担的赔偿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保险类别。以前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保险。但被保险人可根据需要购买现在市场上保险公司提供的分别为20万、50万、100万等保险限额的三者险,作为对交强险的补充,因为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为122000元(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2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无法满足现实中交通事故对于赔偿的需要。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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