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能拿到工资; 2、上班快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未签劳动合同损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