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承租合同是在法院拍卖前订立的,在租赁期间内店铺发生了所有权变动的话,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户可以继续承租。此外租赁合同发生在法院查封之前的,原租户也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发生在法院查封之后订立的租赁合同则该租赁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了。承租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拍卖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房屋是在设立抵押权前承租的,在承租期间,房屋被法院拍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 (2)如果房屋在抵押后出租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房屋拍卖后,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衍生问题: 法院拍卖承租人如何维权? 首先,应该明确标的物,即所租赁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其次,该房屋要进入强制执行的拍卖阶段,则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最后,那么在明确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东对他实施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