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天津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1.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3.拆迁房屋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法律分析 天津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拓展延伸 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及申请流程 购买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天津市户籍要求;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一定标准;3.家庭无其他住房;4.购房家庭成员年龄符合规定范围;5.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流程如下:1.了解购房政策和条件;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3.前往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4.等待审核结果,通常会有一定的等待时间;5.如申请成功,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购房款项;6.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7.最后,取得购房合同和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政策和流程,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结语 购买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家庭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拆迁户且无他处住房等。申请流程包括了解政策、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款项、办理手续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是一项重要的决策,请在申请前充分了解政策,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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