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政策对早教的态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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