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过程中能否提前拿到补偿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权属界定、评估、支付、安置等程序需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依法进行。如果拆迁政策规定提前给予补偿款,则可提前拿到。但如果拆迁政策未规定或未达到规定条件,则不得提前拿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七条第一款:“拆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权属界定、评估、支付、安置等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用于征收的土地应当依法评估其土地价格和其他相关价格,根据法定程序支付补偿款和安置费。” 3.《关于完善城市拆迁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确需提前拆除的,应当在补偿安置补偿款中提前支付。” 4.《关于印发全国城市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以提前领取货币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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