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XX姨的房子要拆迁了,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补偿呢? |
释义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假如房子没有相关证件,被认定是违章建筑,那就没办法得到补偿,或者只有少量补偿。农村房屋一般需要三个证件:一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二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三是房产证(不动产统一登记证)。因为农村房屋发证才刚开始试点,所以各地情况不同,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具体咨询。目前农村有很多房屋是没有完备的合法证件的,但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可以进行补办手续。如果不能补办手续,大部分是能够获得相应补偿的:在知道被征收拆迁的消息后临时抢建的,不赔偿建筑,只补偿建筑下边的土地;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但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补偿;具体的补偿包含两类,一是房屋安置补偿,就是旧房换新房的补偿,一般都是一次性补偿。二是临时安置补偿,一般都是按月领取补助,补助标准各地不统一。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办,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一般是不能进行赔偿的。房子拆迁赔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没有房产证就说明没有房屋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如何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 只要证明是属于你的,而且是合法建造,可以根据以下的标准来要拆迁补偿: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的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自建房店面拆迁,政府对拆迁户是如何进行补偿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拆迁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补偿吗? 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设,拆迁可以获得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也就是说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合法建筑如历史存留的房屋,早期的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等,应当给予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可否获得补偿赔偿,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什么影响 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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