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解释如下: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起诉书的内容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 2、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4、起诉应当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