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慢病本每年审核都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办理慢病证需要手续如下: 1、申请书(盖村委员公章和签名);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申请慢性病医保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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