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辞职之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这里所指的规定时间就是符合医保各类险种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因此无论是应保未保或者参保后忘记缴费,3个月都是医保中断影响的临界点。通俗地说,也可看作是医保中断影响的缓冲期,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了,从办理的次月起即可恢复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造成的后果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6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这6个月也就是我们说的等待期,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