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有两种办法:一是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取得,二是重新申请那些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1)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依法开垦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二是没有开发过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先要开发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三是开发后可能会引起土壤沙化、盐渍化和造成水土流失等土地严重退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 (2)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有很多地方的农民愿意依法自愿交回承包的土地,没有地的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