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不给检查单,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患者对医院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信函、电话、访问等方式投诉,医院应积极解决。《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级医院,卫生部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投诉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医院不提供检查单的情况? 当面对医院不提供检查单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先,与医院进行沟通。您可以咨询医院工作人员关于为什么不提供检查单的原因,并尽量理解他们的立场。通过友好和理性的沟通,您可以表达您的需求和权益,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医院的相关部门投诉。了解医院投诉渠道,向医院管理层或相关监管机构提出书面投诉。在投诉中详细描述医院不提供检查单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请确保投诉内容客观、准确,并注明您的诉求。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您在法律上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总之,面对医院不提供检查单的情况,沟通、投诉和法律援助是您可以采取的行动。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有权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医院投诉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监督指导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地区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当面对医院不提供检查单等情况时,建议您与医院进行沟通,如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学术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章程,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