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一天被质疑该不该受理! |
释义 |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未规定公示日期,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为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可在得知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对公示日期没有规定。如果你认为不合法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是7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拓展延伸 政府采购项目受质疑:公众质疑开标前一天是否应受理 公众对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一天是否应受理的质疑,是对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关注。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权衡各种因素。一方面,开标前一天的质疑可能会引发对项目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质疑,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回应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证据,以确保公众对项目的信任。另一方面,政府在受理项目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提供透明的采购过程和规范的决策程序,来回应公众的质疑,确保公众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有更高的信心。 结语 政府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备受公众关注。对于公众在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一天的质疑,需要权衡各种因素。政府部门应积极回应并提供充分解释和证据,以确保公众对项目的信任。同时,政府应加强信息公开、提供透明的采购过程和规范的决策程序,回应公众的质疑,确保公众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有更高的信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八条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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