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金请求权是谁享有 |
释义 | 在健康保险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受益人。 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所有人是同一个人的话,不论谁指定受益人,事实上都是一样的;但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所有人不是一个人的话,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一、保险金法定受益人规定是什么 保险金法定受益人规定是在没有进行指定受益人,按照《民法典》的继承的顺序来确定受益人。保险继承人存在的条件 1、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保险身故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身故受益人即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多个人时可以按比例分配,也可以按顺序分配。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下,才会由保险继承人的继承已故投保人的保险金额。否则将按照投保人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进行保险金额的分配。 二、保险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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