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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释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程序如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流程是: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要注意什么?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时要注意事项是:
    (一)出险报案。注意事项: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注意事项: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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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8: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