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规备案审查室专门对哪些具体审查研究 |
释义 | 法规备案审查专门承担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具体审查研究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立法规备案审查室,专门承担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具体审查研究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就备案审查作出重要阐述。张德江委员长明确指出备案审查制度具有两重基本功能,一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二是保证 宪法 法律实施,同时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也具有积极作用。李建国副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也就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 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 宪法 法律权威,依据 宪法 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备案工作情况 根据 立法法 第 九十八条、监督法第 三十一条 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在公布后三十日内按照规定程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是审查的前提。制定机关依法、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备案,直接关系后续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制定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体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常委会办公厅具体承担接收备案工作。 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上旬,常委会办公厅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其中行政法规60件,省级地方性法规254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647件,自治条例15件,单行条例248件,经济特区法规137件,司法解释128件。2017年,常委会办公厅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89件,其中行政法规18件,省级地方性法规358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44件,自治条例1件,单行条例24件,经济特区法规24件,司法解释20件。 (二)审查工作情况 根据 立法法 第 九十九条、监督法第 三十二条 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 宪法 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 宪法 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四条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努力提升能力水平 一年来,围绕打基础、管长远这一目标,着力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夯实备案审查稳步发展的制度、理论和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要求,积极加强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移送审查、征求意见、规范报备内容、协调审查标准、开展业务交流等方式,逐步探索并初步形成了一套协同各方、便于操作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我们将有关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为顺畅有效开展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委员长会议通过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梳理总结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做法,对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作了全面修订,对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 三是借助外脑提升工作质量。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为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理论研究、重要审查工作等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委托有关高校就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特种行业从业限制规定、备案审查标准的理解和把握等内容开展专题研究,积极发挥研究机构的优势。 四是参与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后,与常委会办公厅有关方面共同协作,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面收录现行有效各类法律性、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公众提供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法律产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五是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积极加强备案审查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围绕审查标准体系等内容召开研讨会,推动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出版备案审查专门刊物和学术丛书,推动有关高校开设备案审查专门课程。加强备案审查宣传工作,介绍备案审查工作重要进展情况,在微信平台创建“备审动态”公众号,发布备案审查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和理论研究成果,积极讲好备案审查故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