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一旦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如果保险公司因某些原因拒绝了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 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理赔问题,提供更充分的证明材料,或者申请进行再次核查。 2. 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3. 提起诉讼。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实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企业或者其它经营者提出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或者其它经营者拒绝或者无理由拖延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组织投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理,如果未能及时作出处理,被保险人有权请求支付利息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