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没有了,能补办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是能够进行补办的。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当事人携带着自己的离婚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到民政局去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当工作人员将离婚档案调取出来后,则会依据其当事人的申请,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将复印好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加盖公章即补办完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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