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能补办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补办,对再婚登记无影响。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只丢失协议书可按正常程序办理再婚登记。若丢失离婚证,需向民政局申请补办,再办理再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可正规补办,因其备案在民政部门。《民法典》第1079条。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还有一份留在民政局归档。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和再婚相关的手续来完成再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走正规法律程序再次补办的。因为离婚协议书并不仅仅限于夫妻双方手中的两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都是有留底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遗失后如何处理,是否可申请重新制作? 当离婚协议书遗失时,您应该立即采取一些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您可以尽快与律师联系,告知他们协议书的遗失情况。律师将指导您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遗失声明,说明协议书的遗失并请求重新制作。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接受您的请求。在申请重新制作时,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离婚协议的副本或其他相关文件。请注意,法院可能会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重新制作协议书。因此,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最好的做法是咨询专业律师,以便确保您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通过向民政局申请补办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一份协议书丢失,不会影响再婚登记,按正常程序办理即可。但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并办理再婚相关手续。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有留底备案,因此可以通过正规法律程序再次补办。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以确保按正确程序操作并获得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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